回复 漫步树下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乔阿吉姆罗恩尼: 这部《犯罪心理》魂穿古代,安易以为会凭借唐诗三百首,成为第一才女,迎娶第一美男,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时,她竟然穿越成一个男的。这个男人还是一个偷鸡摸狗,人嫌狗嫌的小混混,不光如此,他还作死了两任妻子,而他第三任妻子,在看他没有救之后,先把家里的所有钱财卷走,和别的男的跑了。看着自己家摇摇欲坠的黄土房,瞎了眼的老娘,还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安易挽起袖子,靠着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个锦绣前程。各位小伙伴们可以加我建立群:593200119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越之田园农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微风几许 : 仙妖共治的三界,妖皇帝俊寿元将尽的消息不胫而走,各方势力蠢蠢欲动,夺位之战一触即发。而此时,我们的主角石猴,却还混迹在人类世界伪装成一个戏子,为了一日三餐和找谁拜师学艺而苦恼…… 顺手推荐老书《大泼猴》,希望大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