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菩提下01 : 给女鬼拍照,那可比给女孩拍照愉快多了。给女孩拍照,得提前让人家同意,拍得不好还会挨一顿骂。女鬼就不一样了。你拍照的时候,女鬼会感激得发出喜悦的尖叫,流出感动的红色泪水,会因喜悦露出撕裂到耳边的嘴角,然后会在美好的氛围中螺旋升天。你看,女鬼多开心啊。”
回复 当年烟火: 这部《异界之葵花宝典》穿越到二战末尾时期的火影世界,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二尾人柱力,更巧合的是,舍人发现自己的舌头上居然有着舌祸根绝之印!雷之国还是火之国?地狱难度的开启模式!“二尾,你说,大漂亮和小傲娇,这两个名字哪个好听?”“二尾,今天来给你讲一个大象与猫咪的故事...”................简介疲软无力,槿木习以为常!已有即将完本370万字小说,拥有日万、月40万字能力,值得信赖!已过内投,投资要趁早!
回复 剑非心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