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白云诗诗诗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月下放歌: 这部《红楼林家弟弟》“师父,为什么让我学医?”“因为你找不到老婆,让你学医才能多接触点女人。”就这样,下山寻妻的刘子轩,便和本不食人间烟火却身患绝症的唐语嫣摩擦出了花火……
回复 布拉德伯德 : “司南宸,我要追你。”少年时的乔书言第一次见到司南宸,就见色起意,撂下了豪言壮语,谁知道学霸担当,颜值担当居然真的答应了。“司南宸,给我五百万,不然就得和我结婚。”成年后的乔书言再次见到司南宸,不怕死的逼婚,谁知夏城第一大佬,权势担当,魅力担当又答应了。乔书言很迷茫,这个大佬为什么非要喜欢她?难道有陷阱?谁知道陷阱里那么温柔那么甜蜜呢,遇到司先生,简直是人生开挂了,凭借着家族天赋成长为演艺界、医学界大佬,最终走向了人生巅峰。终于可以和司先生平起平坐了,但是随着司先生一个又一个神秘身份的揭开……本书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