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阿尔萨兰 : 江山如此多娇,一个攥着名分的绣花王爷,也想走一走那江湖。从一个皮毛功夫的纨绔,性情凉薄的大秦藩王,左伴凤右飞鱼,一步一步攀爬至武人巅峰。腰间别着一把刀,看尽江湖大风流;心里藏着三碗酒,一敬儒释道,二敬武夫风骚,三敬天下共逐鹿否?”
回复 依山晚亭: 这部《混乱之子》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回复 一潭清澈碧池 : 叶桑的五个爸爸是小说里十恶不赦、坏事做尽、最后被男主炮灰掉的大反派!而她要努力抱紧爸爸大腿,阻止他们作死才能走上人生巅峰。……一号商业巨擘:“天凉了段家该破产了。”二号高智商反派:“老子今天就要教姓段的做人。”三号医学天才:“重活一世我一定让他付出代价。”四号电竞大神五号影帝:“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小团子默不作声抱紧其中一个的大腿:爸爸,桑桑饿了~正在搞事路上的反派们:……去你的你死我亡,老子要忙着回家哄闺女!于是整个A市都知道了,五个丧心病狂,心狠手辣的大佬们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儿哭。众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