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贼猫小黑 :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p>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首富巨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p>”
回复 大魂牵: 这部《十二人组合 同人文 轮回》咱们都是凡人哪……但凌云不是。因为他会修真,还曾经修炼至渡劫期!虽然现在凌云还是叼丝一枚,但人家专门打纨绔的脸……pia,pia凌云承认他的脾气不太好,他发现在这么个奇葩的世界上,好脾气真的不好混啊。凌云会治病不假,但治病不是他的主业。他治病也要看心情滴……心情不好滴话,别说你爸是李刚,就是美国总统来了也不治!不服气?一脚把你们航母踢沉咯!凌云唯一头疼滴是那些美女尤物!校花警花,天使护士,绝色千金统统走开吧,他真不爱治妇科病!给钱?倒贴?那他大概会考虑考虑……想买驻颜丹?五千万一颗!钱不够?钱不够想其他办法去,难道炼丹不花钱啊?凌云目标:只要能摆脱那些极品美女疯狂的围追堵截,暂时做一个高调的纨绔,低调的仙医,赚赚钱踩踩。
回复 蔚蓝蜂鸟 : 宦儿出翰门,白龙入凡间。朱紫无颜色,青白画江山。-----蔡寻真《送别来兴儿小友》离乱长安宫,少年纵横行。掌中三尺剑,舞罢鬼神惊。-----柳毅《赠来兴儿世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