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麻辣香锅 : 血色岁月,混子的江湖,是选择道义,还是利益……当初的澎湃,只为兄弟并肩仗刀高歌!曾经说过要一起共造辉煌!时间却仿若白驹过隙,曾经那些豪迈的口号,现如今,还有几人喊出口?是人改变了社会,还是社会改变了人?也许有人会忘记当年的初衷,但岁月却不会抹杀掉那些曾经。点点血泪情仇,在那个年代,由那群人共同谱写一曲属于混子的传奇。混子的传奇,是一曲悲歌,是只属于那个年代的碑铭……【无良QQ群:群1:239049913、群2:134968379】”
回复 骑鹤人: 这部《女儿妍妍小说》两年前,莫听雨横刀赴北地。两年后,苏长安负兵往长安。天地太大,众生如介子。江湖太深,处处伤人心。刀,剑,书,友,又是几许春秋。喜,怒,哀,乐,究竟因何缘由。大道二两三钱半,舞剑吟诗话离愁。人生哪能尽如意,对酒当歌几时休?书友群346162676
回复 枫公子 : 体重二百五,拥有喝水都胖体质的乔绫香,被人打死在了一块农田里,她没穿越也没重生,自己睁开眼诈尸了。然后,就得了个奇怪的异能,只要减掉一点体重,就能拥有治疗能力她以为自己得了个什么可以给人家包治百病的异能。却发现自己还能催更植物,点石成矿。于是,生存第一步,赶紧出去摆个摊儿......卖食人花,打怪辅助利器、卖仙人草,出城必备止血药、卖能源矿,妈妈再也不用担心家里停电了。哎呀,我说,隔壁家末世高手排行榜第一的小哥哥,今晚上出去练摊儿吗?原在窗内小憩的岑以,闻言,将书从脸上拿下,看向窗外笑靥如花的邻家妹妹,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