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蔻訫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梦见系统: 这部《我的前夫是权臣》他得了罕见的惧神病,全因他作死请来一位女神,守护了她三个轮回,却也被她欺负了三个轮回。他是凡人,但她却是高傲的神。第一世,她是遥远的未知,第二世,他是跟在她身边替她砍柴烧水的童子。第三世,因为爬上她的床榻,她开始对他感兴趣了。这一世,她每天都在他身上拍来拍去,似乎想将他身体构造改变,变得跟自己一样……天天挨‘打’,终于,他无法忍受了,打不过,惹不起,唯有逃!这一世,他叫李逃神。但她还是来了。而他要做的,就是讲述一个神爱上凡人的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花式红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琳琳 : 李虎城林学院毕业后,一心想留在城里。却被公司分到偏远的山沟里,女朋友也因此跟他分手。城里不要我,我就自己建造一座城市——一座农民城。走自己的路,让前女友后悔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