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愚只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我要上三江: 这部《求舅妈乱伦小说》太子云迟选妃,选中了林安花家最小的女儿花颜,消息一出,碎了京城无数女儿的芳心。传言:太子三岁能诗,七岁能赋,十岁辩当世大儒,十二岁百步穿杨,十五岁司天下学子考绩,十六岁监国摄政,文登峰,武造极,容姿倾世,丰仪无双。花颜觉得,天上掉了好大一张馅饼,砸到了她的头上。自此后,她要和全天下抢这个男人?---------------云迟:立在青云之端,学的是制衡术,习的是帝王谋,心中装的是江山天下,九重宫阙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执掌社稷朝堂,将自己修剪得无欲则刚。花颜:自诩是尘埃之下,有七情六欲,不喜天子堂,偏爱市井巷,踩着十丈软红,遍尝人间百态。觉得最好,莫过于青山绿水,你许我一生,我伴你一世。————————————————————————————————如果《妾本惊华》让您欢喜,《纨绔世子妃》让您热爱,《京门风月》让您留恋,《粉妆夺谋》让您不舍,那么,这本《花颜策》,我想,可以这样定义,它是一本每日写着,都会惊艳我自己的书。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愿您与我一起,惊艳这本时光,温柔这段岁月。姑娘们,【收藏】+【留言】,我的文章,您的陪伴,明月静好,春风安然。
回复 长松吟风 : 天空降下一道雷,“咔嚓”一声,竟将威名赫赫的大姐大直接劈进了刑警队长苏青的体内。身份转换,斗转星移。于是大家开眼了:花样百出的断案手段,层出不穷的审案风格,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简直就是警界的明日之花,只是这朵花只想采株警草尝尝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