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杨家第一人 : 本是顶流爱豆,却因穿越变成了一个从乱葬岗爬出来的通灵女。好不容易捅了山贼窝、掀了黑风寨得了个封赏,却因身份和长相被所有人瞧不起。可是她嫁了三次的男人是郡王。捡的傻白甜小乞丐是王府嫡子。就连路上遇到的粉丝都是当朝公主。第一次,她凑到那个男人跟前问了句:“公子,成个婚不?”第二次,她还是凑到那个男人跟前问了句:“郡王,成个婚不?”到了第三次,却是那个男人凑了过来:“成个婚不,闹和离就砍手那种?””
回复 咸鱼泰坦: 这部《奶牛福利院导入绿巨人》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疯癫天下 : 古哥!家里煤气罐没气了!喂!这不是哑铃呀!会爆炸啊!女娲妹子!你捏泥人我不反对呀!但是不要吹气呀!满地乱跑的小泥人好麻烦呀!伏羲!你个死妹控,我是死也不会把女娲让给你的,你趁早觉悟吧!不要再算黑挂了!哼?跟我斗?我是房东!神农爷!那是农药,不是草药!喝了敌敌畏您有一百条命都不够死的!能不能让我省点心?作为一帮神话里的大能的房东,汪东兴很愁苦,养活这么一家子人实在是亚历山大啊!。